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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2年社工考试报名时间公布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于6月18日、1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三、考试时间 6月18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四、报名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9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18日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根据《人事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设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从2008年起,先行实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2019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实施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实施部门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均为客观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报名办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在该证明有效期内,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评审且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附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各省市2022年社工考试报名通知即将在各省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敬请密切关注! 1.北京市人事考试 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2.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www.rsj.sh.gov.cn/ksyzc/index801.jsp 3.天津市人事考试网 hrss.tj.gov.cn/jsdw/rsksw 4.重庆人事考试专栏 rlsbj.cq.gov.cn/ywzl/rsks 5.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hebpta 6.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 rst.shanxi.gov.cn/rsks 7.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impta.com.cn 8.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 9.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www.jlzkb.com/cms/root/index.vm 10.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www.hljrsks.org.cn/hljrsks/index/index.ks 11.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 12 .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13.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 14.福建人事考试网 www.fjpta.com/portal 15.江西人事考试网 www.jxpta.com 16.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hrss.shandong.gov.cn/rsks 17.河南人事考试网 www.hnrsks.com 18.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bsrsksy.cn 19.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www.hunanpea.com 20.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rsks.gd.gov.cn 21.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gxpta.com.cn 2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rss.hainan.gov.cn 23.四川人事考试专栏 rst.sc.gov.cn 24.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 25.云南人事考试专栏 hrss.yn.gov.cn/ynrsksw 26.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rss.xizang.gov.cn 27.陕西人事考试网 www.sxrsks.cn/website/home.aspx 28.甘肃省人事考试 www.rst.gansu.gov.cn/def/def/index_1_1459.html 29.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30.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www.nxpta.com 31.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www.xjrsks.com.cn/ncms/index.shtml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btpta.xjb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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