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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倍增】关于发动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来源:春暖行动 社会工作是一种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职业活动,在兜底民生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各级人才工作均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列入重点工作。 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0至11日举行,考试报名工作定于4月11日9:00至4月18日17:00统一进行。报名条件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广东省人事考试网《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须知》(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151379.html),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http://zg.cpta.com.cn)进行报名。 欢迎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教、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的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双百”社工、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网格员等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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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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